巴中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9 14:56 浏览量: 【字体: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根据《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巴委发〔2022〕7号)和《四川省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川卫发〔2022〕1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动,以实施“四大行动”为载体,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为维护健康权益、建设健康巴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卫生健康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卫生健康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健全,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显著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职能体系优化行动。

1.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并建立依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的配套机制。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逗号前为牵头科室,下同)。

2.精简规范行政许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严控新设行政许可,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科,委相关科室)。

3.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省“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要求,按要求有序将卫生健康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委相关科室)。

4.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程度利民便民原则,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清单,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委相关科室)。

5.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有序推进实施“出生一件事”“开办医院一件事”(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委相关科室)。

6.有序推进政务通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扎实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逐步扩大“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市内通办”等事项清单,有序推进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委相关科室)。

7.改善高龄群体政务。围绕老年人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健全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设置必要的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服务(责任科室:老龄健康科,行政审批科、基层卫生科、医政科、中医科、妇幼科)。

(二)实施决策效能提升行动。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执行《巴中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巴中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等,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责任科室:机关党办、办公室,委相关科室)。

2.严格落实审查程序。对标《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卫生健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和作出决定(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

3.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广泛听取涉及利益关系群体的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责任科室:办公室,委相关科室)。

4.规范决策事项管理。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决策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其它重要资料全部收集整理,归入重大事项决策案卷(责任科室:办公室,委相关科室)。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卫生健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从严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执行的,按程序重新发布(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

6.健全决策落实机制。决策牵头科室(单位)应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效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办,委相关科室)。

7.推动决策后评估工作。实行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牵头科室(单位)依法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提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改决策等建议。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科室:办公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

(三)实施监督执法巩固行动。

1.深入开展“四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业务管理规范,建立监督机构内控管理工作机制,推广在线监管和智慧监管工作新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

2.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监督。突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重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强化协同监管(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委相关科室)。

3.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及《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政法体改科)。

4.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制度,组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试点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政法体改科)。

5.规范行使自由裁量。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政法体改科)。

6.强化执法案例指导。对事实认定正确、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的典型案件,加强案例的定期发布、以案释法,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政法体改科)。

7.有效落实行刑衔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100%(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政法体改科)。

8.深入推进“首违不罚”。按照市全面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的相关部署,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实际情况,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及社会效果等因素,进一步完善“首违不罚”目录清单(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综合监督科)。

(四)实施应急管理改善行动。

1.依法完善处置预案。健全卫生健康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市域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责任科室:应急办,委相关科室)。

2.加大应急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普法宣传,引导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责任科室:综合监督科,应急办、疾控科)。

3.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激励保障措施。按规定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责任科室:应急办,机关党办)。

4.健全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依法加强医疗纠纷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科室:办公室,委相关科室)。

5.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工作流程。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

6.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考核+问责”出庭应诉追究机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案院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

7.提高行政应诉质效。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应诉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应诉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减少因应诉策略不当、应诉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案件败诉。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及时办复率达100%(责任科室:政法体改科,委相关科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委法治政府建设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体改科,负责法治建设牵头推进和协调。委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对法治政府建设行动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牵头科室认真落实牵头责任,统筹做好各项任务的推动;各责任科室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完成有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卫生事业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法治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827-5256661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网站地图
ICP备案:蜀ICP备18032127号-2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211 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