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
重点工作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15 10:59 浏览量: 【字体:  

                                               政策文件巴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重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167号)文件要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制定了《关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并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依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167号

2.市领导对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167号处理批示。

二、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通知》共四部分20项任务。

一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提出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6项工作任务。

二是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提出建设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筑厚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4项工作任务。

三是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络。提出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深入实施健康巴中行动4项工作任务。

四是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提出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协调推进相关领域改革6项工作任务。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意见情况

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于7月28日草拟了初稿,并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8月18日,秘书处在初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意见对初稿进行调整充实,再次发至市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建议意见经研究,采纳市商务局建议意见,不采纳市委编办的建议意见。8月31日,将初稿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收到合法性审核意见2条,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按照提出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四、发文计划

关于发文形式:计划按程序审定后,以市医改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关于印发范围:鉴于《重点工作任务》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市级有关部门具体实施,计划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乡村振兴局和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公开事项:鉴于部分内容涉及公共事项,拟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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