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巴市卫发〔2017〕39号)、《巴中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依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置规划和相关评分标准,对通江县人民医院申报的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儿科等专科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经2024年第18次委务会研究,同意将通江县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儿科确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1月18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巴中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827—5273666。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