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巴市卫发〔2017〕39号)、《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关于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的通知》(巴市卫发〔2018〕28号)、《巴中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依据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设置规划和相关评分标准,对巴中市中医医院申报的放射科等专科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将巴中市中医医院放射科确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肺病科确认为市级重点中医专科,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巴中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827—5273666。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