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
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5 10:55 浏览量: 【字体:  

     解读:《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乡村振兴局和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高效完成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一)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凝聚改革共识,确保各项医改年度任务有效落实。〔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常态化开展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完成年度集采任务。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预付、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年底前将国家组织的前4批药品和冠脉支架集采医保结余资金拨付到位。有序推广使用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综合管理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提升药械集采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质效。持续开展治理药械线下采购行为,提高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率。常态抓好抗疫重点药品、医用材料价格监测。(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落实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意见,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做好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等政策有效衔接,稳妥有序做好价格调整。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总额预算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协议,将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协商谈判机制纳入协议条款,提升集体协商质效。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推进全市2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改革,实现DRG付费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相关工作,对接完善有关技术规范。在“五统一”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一个总额、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管理改革。(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各地要用活用好编制资源,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考核招聘方式纳入编制管理。推进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选择1家符合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动态调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总量,优化薪酬结构,逐步提高人员费用占费用总额的比例和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所占比例。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益属性,健全考核机制。指导各县(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各医疗机构因地制宜采取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医药卫生综合监管。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各县(区)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深化医疗“三监管”、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和信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把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情况作为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国家、省2022年度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持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常态做好医保智能审核和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

(七)建设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围绕市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异地就医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加强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重症、呼吸、麻醉、传染、精神、儿科等学科建设,打造优势学科集群,促进多学科联合诊疗,发挥疾病救治“主力军”作用。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八)筑厚基层医疗卫生网底。依托片区中心镇(副中心镇)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设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新建1家社区医院、7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并完善相关医保支付政策。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全面成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落实和完善村医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支持推进以巴中市中心医院牵头的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稳步扩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范围,新增恩阳区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推动在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加强监测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细分并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优化各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流程,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病人预留一定的号源、床位,开辟绿色转诊通道,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优先办理急危重症患者的入院手续。严格执行疾病的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入出院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85%以上。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减少不合理跨区域就医。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宣传分级诊疗政策,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络

(十一)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有序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推进致病菌识别网、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疾控机构监测发现、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和各其他相关市级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风险人员早期排查以及多领域专家研判机制,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政策。推动全人群适龄无禁忌人员应接尽接,加快60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建强市、县两级三公(工)流调队伍。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处置,做好疫情防控、生活物质实物储备和供应配送。帮扶因疫情受困的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其他相关市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和专兼职疾病预防员。实施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和服务模式,促进基层慢病医防融合。依托综合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十四)深入实施健康巴中行动。完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调整健康巴中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制定下达我市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系列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持续增强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意识,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广泛开展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加大健康宣传和健康教育,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知识的知晓度、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巩固南江县、通江县省级健康促进县建设成果,推进平昌县健康促进县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十五)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责任,落实政府办医疗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分类稳妥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债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继续支持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快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出台巴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公立医院进行评价。加强二、三级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保筹资和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严格按照药品目录管理职责和权限,年底前将自行增补品种消化完毕,全面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动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规范发展,探索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按规定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巴中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促进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健全药品协同监测机制,强化药品短缺分级应对,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分类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工作,探索拓展UDI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鼓励创新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探索药品流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创新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发展,支持限额以上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自助售药机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丰富药品流通业态模式。持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强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贯彻落实全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区域康复中心、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建设,根据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按病种支付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协调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积极落实四川省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和老年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试点省建设各项任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省级医养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全科医生等基层骨干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不少于20人,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幼儿保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健康服务产业相关专业。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各项任务,深入实施“五个一”服务行动,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建设,完成12家医疗机构建设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要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坚持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医改,推动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地方医改工作的支持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全面做好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医改监测评价、宣传引导、绩效考核等工作,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巴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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