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卫生健康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2024-04-23 12:44信息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01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内容:通过入户调查、门诊随访、电话访问等方式,为全市范围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可免费享受到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实施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02 | 用血减免政策

服务内容:

1.无偿献血的公民可享受的退费政策。

①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②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③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包括800毫升),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对符合下列条件,不能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公民,可退还收取血液费用中的双倍部分。

①凡年龄未满18周岁或者超过55周岁的患者;

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的患者。

实施单位:全市已安装用血退费直报系统的单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年用血量200单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市中心血站)


03 | 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

服务内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交政府主办的公园和风景区等场所门票费、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与诊查费。享受“三免”政策的对象需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表彰的以下五类人员,可申领“热血卡”作为享受“三免”政策的凭证,实行分类有效期管理。

1.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热血卡”有效期3年。

2.国家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获得者,“热血卡”终生有效。

3.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热血卡”终生有效。

4.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获得者,“热血卡”有效期3年。

5.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获得者,“热血卡”有效期3年。

实施单位: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中心血站


04 | 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健康服务

服务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为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三个一”免费健康服务:

1.开展一次上门健康管理。为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一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健康管理。

2.提供一套上门健康服务及指导。为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三次包括康复护理、心理支持、就诊转诊建议等健康服务及指导。

3.开通一条健康咨询热线。确定服务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医生团队,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主动联系失能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了解失能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健康服务需求,免费推送有针对性的健康信息。对失能老年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的健康咨询及时予以指导。

实施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


05 | 基本避孕服务

服务内容:免费为全市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药具,宣传和普及避孕药具知识等。

实施单位:市卫生计生药具管理站、巴州区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恩阳区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南江县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平昌县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


06 | 免费婚前检查

服务内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巴中市、并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检一次。

实施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区、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07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内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打算再生育的待孕夫妇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实施单位: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区、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08 | 为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

服务内容:为农村适龄妇女开展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促进“两癌”早诊早治。

实施单位: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区、恩阳区妇幼保健院、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妇幼保健院、平昌县妇幼保健院


09 | 新生儿疾病筛查

服务内容:为新生儿提供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使患儿得到及时诊断和治疗,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

实施单位:巴中市助产医疗机构


10 |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服务内容:以“知情同意、愿筛尽筛”为原则,为全市助产机构分娩的6-72小时内的新生儿提供免费的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

实施单位:巴中市助产医疗机构


11 | 儿童营养包

服务内容:免费为全市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营养补充品。

实施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2 |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服务内容:让巴中市每位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城乡育龄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

实施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3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

服务内容: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实施单位:预防接种单位


14 | 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

服务内容:为普通(敏感)肺结核病患者提供一个疗程的一线免费抗结核药品,推荐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实施单位:市中心医院,巴州区疾控中心、恩阳区人民医院、通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平昌县疾控中心


15 | 免费结核病筛查

服务内容:为疑似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痰检(3份痰)和1次免费X胸片检查。

实施单位:市中心医院,巴州区疾控中心、恩阳区人民医院、通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平昌县疾控中心


16 | 结核病随访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为肺结核患者提供3次免费痰检(治疗满2月,5月和结束时)和1次免费X胸片检查(治疗结束时),以及出院后的定期随访服务。

实施单位:市中心医院,巴州区疾控中心、恩阳区人民医院、通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平昌县疾控中心


17 | 艾滋病“四免一关怀”

服务内容:

1.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病毒治疗药物。

2.为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病毒检测的人员提供免费咨询和初筛检测。同时,每年为感染者提供一次免费的艾滋病病毒载量和CD4+T细胞检测。

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

4.对艾滋病致孤儿童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费。

5.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并积极扶持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患者开展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及县(区)人民医院 、疾控中心 、妇幼保健院


18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扶助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1.本人为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2016年1月1日之前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3.本人及本配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扶助标准:每人每年960元。

申报程序: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经村级初核并公示、乡级初审、县级审核确认,地市、省级抽查复核。


19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扶助对象: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需年满49周岁)。

3.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扶助标准:伤残家庭每人每月79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000元;特扶其他(手术并发症患者)每人每月一级720元、二级490元、三级260元。

申报程序: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经村级初核并公示、乡级初审、县级审核确认,地市、省级抽查复核。


20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奖励对象: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生育一个子女,且孩子为0-18岁的父母。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20元。

申报程序: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经村级初核并公示、乡级初审、县级审核确认,地市、省级抽查复核。


咨询电话: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      0827-5256661

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0827-5280251

恩阳区卫生健康局      0827-3368300

通江县卫生健康局      0827-7221627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0827-8222855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0827-6222630

巴中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0827-865108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827-5256661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网站地图
ICP备案:蜀ICP备18032127号-2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211 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