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探索医疗卫生精准扶贫新机制
确保实现“6个100%”目标

发布日期:2015-11-06 15:50信息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平昌县卫计局围绕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重点,深挖致贫返贫主要根源,探索新的机制,着力常态长效,明确提出“6100%”的医疗卫生扶贫攻坚目标;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100%的贫困户参加新农合。针对贫困人口参合具体情况,综合施策确保应保尽保。一是五保户、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统筹解决,继续做好个人筹资全额补助;二是整家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提前电话告知参合时间、筹资标准,鼓励及时参合;三是对确实不能按时回来的动员亲属先行垫资,确属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缴费的协调村两委妥善解决。保证建卡贫困户100%参加新农合。

100%的贫困患者享受集中诊疗服务。按照“1+4( 即以1家县级医疗机构为中心,片区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及民营医院为骨干)模式,成立医疗卫生精准扶贫专家团队。每年定期深入所有贫困村开展普遍性的集中诊疗服务;因临时有事,无法接受现场集中诊治的,由乡镇卫生院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针对性的上门服务;对外出返乡短暂居住的,由乡村两级签约服务团队,及时开展随时性的点对点服务。最大程度保证每一位贫困患者都能享受到专项诊疗服务。

100%的贫困患者进入“三专”管理。按照“村建专门台账、乡建专门档案、县建专门信息库”的要求,对建卡贫困人口定期摸底排查,详细精准录入相关信息。对疾病现状、诊疗方案、治疗效果和经费报销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与居民健康档案、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台账等信息共享。并根据病情轻重、病种分类实行“五色”(如丧失劳动能力的标为红色)标记,动态规范管理,及时销号补录,确保识别精准不错、信息精细不漏、治疗精确不误。

100%的贫困患者享受特殊政策。对全县建卡贫困人口因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提高5%;建立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个人累计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20%30%40%50%给予补助;建立大病保险再补助制度,个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和医疗费用补助外,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按照30%给予补助。

100%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得到特别关爱。经集中诊疗筛查的患者,按照个性化诊疗方案,确需住院的通过县乡医疗机构专门绿色通道,根据病情实行分级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取药、住院费用报销,各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优先办理;对确属无人照顾的留守老人,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期间,安排专门人员帮助看护。

100%的计生特困家庭贫困患者得到重点帮扶。在认真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奖、特扶惠民政策的同时,会商住建、人社、民政、财政、教体等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落实低保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障、提供医疗和养老方便、开展心理慰藉和社会关怀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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