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使之光-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24 10:10 浏览量: 【字体:  

2021年我委联合省、市红十字基金会再次启动“天使之光儿童白血病”公益救助项目。经过全市卫健系统、社会爱心人士在腾讯公益平台募捐善款,截止2021年12月24日,共募得捐款2559笔、金额103674.12元。扣除公募机构执行费3%后,可用救助资金为100563.90元。同时对2020年项目剩余救助资金21902.41元纳入2021年项目一并执行,现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募捐金额(共计122466.31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原则

救助人数与募捐金额相适应。按照市级管理、自主申报、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专款专用、操作透明、媒体公示、公众监督的原则执行。

二、救助对象

10岁及以下的白血病患儿15人。

三、救助条件

(一)巴中籍白血病患儿及家庭,目前正在治疗中,且近两年个人负担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

(二)城乡低保户、伤残退伍军人家庭及已故军人遗属、烈士遗属家庭优先。

(三)在同等条件下,病情分级较重和个人负担费用较高的优先。

四、救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根据提供的住院医疗费用发票总金额,按照10%比例给予救助,每名救助对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本次救助资金与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和其他社会捐赠的累计总金额,不得超过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总和。

五、申请资料

(一)救助申请表(见附件);

(二)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三)四川省白血病定点救治医院或其他具备白血病救治能力的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患者近2年的住院医疗发票;

(四)低保、军属、烈属等优先人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救助程序

(一)自主申请(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15日)

我委发布“天使之光儿童白血病”救助实施方案后,在规定时间向我委提交书面申请(需单独注明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递交完整的申请所需材料。

(二)资料复核(2022年1月16日-1月25日)

我委组织医疗专家和医政、医保、民政工作人员组成复核组,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准确性复核,必要时到申请人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

(三)审核公示(2022年1月26日-2月28日)

通过资料审核的救助对象,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审定后,在市卫生健康委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资料审核组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救助资格。

(四)复审执行(2022年3-4月)

对公示无异议的救助对象,由我委纪检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对救助对象建立档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审批核准救助金额并在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由市红十字会执行拨付。

七、资金来源和管理监督

(一)救助资金全部来源于腾讯公益平台“天使之光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募捐善款。捐款记录和捐款金额上传至区块链永久保护,任何人无法篡改,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二)资金保存、执行由巴中市红十字会负责,救助项目具体实施和救助对象确定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救助项目和资金支出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执行后一年,市红十字基金会、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开展回访,评估救助效果。

联系人:王  丹,杨  川

联系电话:0827-5268292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巴中市卫生健康委501室。

附件:天使之光-儿童白血病救助申请表.doc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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