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4-02-18 10:29信息来源:综合监督科 浏览量: 【字体:  

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委托下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

备案范围: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备案登记机构:巴中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巴中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为备案登记机构;联系电话:0827-5775728。 

申请条件:申请企业标准备案应当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在巴中市内进行工商登记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企业承诺申请备案的企业标准中一项或多项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

一、社会公示

企业在申请备案前,应将公示情况说明、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及编制说明三项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发到备案机构邮箱bzspbz2020@126.com,备案机构在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cnbz.gov.cn/(“专题专栏”-“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负责收集反馈意见处理。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二、提交资料

公示期满后,申请备案单位应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上按照路径“四川政务服务网-直通市州-巴中市-直通部门-市卫健委-公共服务”进入,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PDF版); 

(二)企业标准编制说明(PDF版);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PDF版);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加盖公章)扫描PDF版); 

(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其所属任一企业申报备案,申报备案时,应当提交集团证明(PDF版)。 

三、办理时限 

满足备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需要补正的,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企业,企业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备案。 

四、备案后公开

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备案机关将《备案登记表》上传到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专题专栏”-“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每月30日巴中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将本月的全部备案登记表上报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在省卫生监督委员会网站食品标准专栏公布,便于公众查阅。

五、标准废止

已备案的企业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冲突的,该企业标准自动废止。

附件:1.备案前公示情况说明

      2.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含模板) 

      3.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含模板)

      巴中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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