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巴中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上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等程序,现将公开选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首轮体检人员及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 首轮参加体检人员
(一)护 理:姚新琳、熊 奕、林红梅、孙贵方、
何松柏、魏镜烊、肖 影
(二)临床医生:苟 茜、何 悦、黄 玉、陈俊秀
(三)康复理疗科:何 静、苏丽红
(四)药剂科:杨思梅
(五)麻醉科:李建军
(六)办公室:潘 娇
(七)财务科:吴 鑫、夏 宇
(八)收费室:蒲琴琴、唐艺嘉、魏小凡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8:00报到并办理体检手续,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对象应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护士1.58米以上”的条件。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三、复检与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妇幼保健院书面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由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类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四、体检手续承办
体检对象请于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上午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须与报名时提交照片同底版)到巴中市妇幼保健院701办公室(巴中市黄家沟秦巴大道西段14号)报名,填写《巴中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表》(贴上照片)。
五、参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自行准备。每人准备体检费用500元,视医院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多退少补,由体检医院收取。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暴饮暴食。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4.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弄虚作假隐瞒可能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在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擅离指定地点,不得与外界无关人员接触。所携带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并取消体检资格。
6.参检对象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7.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827-5267093。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