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9-28 14:04信息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巴市卫函〔201945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耀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孤寡残疾特殊家庭养老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经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独生子女、孤寡残疾家庭养老长效机制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市不断创新举措、强化保障,始终把独生子女、孤寡残疾家庭养老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一是持续实施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符合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生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资金960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特殊家庭父母分别按每人每年7200元、912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资金。2018年,全市累计发放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7000余万元。2019年各级财政已预算安排专项资金7000余万元,将于年底前全部打卡发放到位。二是持续强化计生家庭人文关怀。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手术并发症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实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计生贫困户倾斜。截至目前,将1030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对124183人计划生育扶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2019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正在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项目,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护理补贴9000元。三是持续完善残疾人居家养老制度。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邻里照护、邻里互助或利用闲置的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乡村学校、乡村卫生机构等资源,提供日间照料、集中托养居家托养等服务。近年来,我市累计为1500余名残疾人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二、关于加大政府性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

准确把握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汇聚各方力量加快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明确了市、区县、乡镇养老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出台《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明确:“不断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科学合理配置设施设备,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二是着力项目支撑。市级投入1.8亿元建成的巴中市老年病医院(巴中市医养中心)于2018年投用;恩阳区人民医院通过PPP项目投资5亿元建设巴中市恩阳医养园,预计2019年底投入使用;恩阳区人民政府引进社会资本2.5亿元建设蓉创养老公寓,平昌县人民政府投资8亿元建设平昌县人民医院马家坪院区,通江县投资4800万元建设通江县医养中心,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均衡发展。在严格执行城市小区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巴山新居”建设、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在中心村和有条件的聚居点配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公益性活动场所,选择条件好的被撤乡()社区、“巴山新居”中心村规划布点建设县域示范性养老院。

三、关于加大养老设施设备政策支持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巴中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巴中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目标任务安排表》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取消设立许可。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制度。二是给予运营补贴,按照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每年2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每年1万元、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每床每年0.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政策。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将50%以上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四是执行特惠政策。对招商引进的养老服务业同等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四、关于成立独生子女事务管理局建议

在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中央、省均未独立设置管理独生子女事务的专门机构或部门。但是,为积极应对老龄化,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在政府组成部门市卫生健康委设置了老龄健康科,负责拟订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等工作;设置了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等工作。因此,我市的力量完全能够满足独生子女家庭当前在养老、健康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独生子女家庭各项需求,准确研判形势,适时研究组建独生子女事务管理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独生子女、孤寡残疾特殊家庭养老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丰富完善独生子女、孤寡残疾特殊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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