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0 14:34 浏览量: 【字体: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委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卫生健康委和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科学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全委依法行政工作。对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纳入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职。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配合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检察院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公民权力保障问题研究课题》相关工作,并对《巴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巴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巴中市常态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3个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因地制宜开展疫苗接种科普宣传,发布接种相关政策和接种服务点位等信息30篇,疫苗相关科普推文30余篇,形成正面宣传的舆论氛围,不断助力疫苗接种工作开展。

2.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执法力度。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院感及消毒隔离、依法执业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25次,督促整改问题858个,共立案查处未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医疗机构162家,牢牢守住院感防控关、预检分诊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小诊所”集中治理工作,出动监督人员11467人次,检查“小诊所”4595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3187份,立案查处417起。三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市本级对市直管75家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全覆盖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份,责令整改60家,警告2家,立案查处1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生命权。

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杜绝随意实施检查和罚款等现象。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并及时做好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增减、调整及更新工作,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申请材料平均再减少30%以上。2021年共办理533件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4.大力推进信用建设。探索“信易+”应用场景,印发《“信易+医疗”便民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身边好人”、劳动奖章获得者、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等,可在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享受新冠疫苗优先预约登记接种服务、门诊陪诊服务、特殊检查优先预约服务、挂号、缴费、结算绿色窗口服务、家庭医生签约、乡村医生上门、巡诊等公共卫生优先服务。目前202家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了“信易+医疗”等“绿色窗口”,市中心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已落实对超声、放射影像科等科室部分需提前预约才能开展的检查项目,服务对象可优先预约,收费窗口为服务对象开辟优先挂号、缴费、结算等,累计提供便民服务146人次。

5.持续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从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担任我委常年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严格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513件,行政处罚59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379项,制定“双公示”目录330项,均已在我委门户网站和巴中市信用平台公示,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废止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文件11份,取消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与入户、入学、入职挂钩的规定,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落实。

6.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和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牢固树立全体干部法治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党组会、委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以疫情防控、国卫复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为契机,面向社会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意识。

二、存在不足

(一)法治宣传手段还需丰富。近年来,我委认真加强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学习普法工作,但从已开展的法治宣教活动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的讲座、公益短信、宣传册等方式,受众主体局限在系统内部,宣教效果有限。方式比较单一,局限于日常的工作宣传。

(二)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加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强等不足,仍有重业务轻法治,开展活动不多等问题。

(三)法治队伍力量建设还需加强。市级及县(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与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要求差距较大,所需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人员配置及执法经费缺口较大,不利于开展相关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述职必述法”,定期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书面报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委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职时一并述法。全面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引入委党组会、委务会、中心组学习会重要学习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同时在系统内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宪法、行政处罚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将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谋划,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深化细化普法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促进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全面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全力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持续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监督,以监督促依法行政、阳光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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