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 17:26信息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和四届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7927

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市医改纵深发展, 逐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健康需求,根据《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健康巴中2030”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综合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渐进,强化医药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单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方同发展,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健康巴中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形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全民预防保健、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医药卫生人才、健康扶贫八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居民健康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5岁,符合政策生育率大于96%,免费孕检目标人群覆盖率大于95%,政策性计划生育奖励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5‰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预防保健制度。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慢性病、老年病防治能力建设,建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2个。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全面提升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核心能力。到2020年,市疾病控制中心达到三级乙等标准,各县(区)疾病控制中心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市精神卫生中心推进力度,到2020年,各县(区)设置或明确1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加强急救体系建设,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激励机制,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偿机制。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生工作力量,按政策妥善解决好村级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健全政府主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全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评价机制,将考评结果与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加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健全出生缺陷预防机制。大力推进残疾人健康管理,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创新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的服务模式,将更多成本合理、成效明显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推动形成集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体系。

3.完善全民健康促进机制。推进以疾病管理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逐步实现慢性病规范化诊治和康复。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工作内涵,实现从侧重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促进转变。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大力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增强健康教育的系统性、普及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0年,国家卫生县城建成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4.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规范疫苗采购、配送、运输、储藏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安全。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到202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抓好重点传染性疾病及地方病防治。加强传染病实验室诊断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报告和督导制度,保持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值。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监测评估、干预救治和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艾滋病防治和爱国卫生目标检查。坚持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提高精神病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全面落实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监测评估、干预救治和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到2020年,在册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稳步推进结核病医防结合新型服务体系建设,结核病发病率控制在58/10万以下。

(二)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1.健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落实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加快构建利益共同、责任共同、发展共同的纵向医疗共同体、联合体,以医疗共同体为单位实施医保总额控制,促进患者有序双向转诊。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鼓励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和血液净化等独立机构,推进同级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与临床科研有机结合,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2.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普及先进适宜技术,重点增强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精神疾病和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和学科建设,明确诊疗功能定位,重点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确保每个县(区)均有一所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综合医院,一所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中医医院。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对口支援、远程医疗、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等措施,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全面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实行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财务、业务、信息、资产管理一体化,建立在岗村医职业保障和老年村医退出机制,理顺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3.完善急慢分治服务模式。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提升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健全慢性病预防、治疗、康复全程健康服务管理体系,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渠道,形成规范诊断在上级、监测治疗在基层、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慢性病防治新模式。逐步推行日间手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4.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签约服务收费和激励政策,签约服务费用通过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8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合理划分和落实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职责,明确转诊程序和标准,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将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职责和转诊情况与绩效考核和医保基金拨付挂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扩大医保支付差距,促进基层首诊。对于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5%左右。

(三)健全统一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构建多元化的医疗服务格局。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多种模式发展社会办医,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独立法人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共享人才、技术、品牌。到2020年,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对现有非公立医院通过规范、整顿、整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领域创业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健康服务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促进利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多形式的家庭健康服务机构。推动互联网+健康服务,建立健全电子处方认证和医护人员区域执业注册制度。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旅游等融合发展。

2.完善科学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发展规划、资产管理、章程制定、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薪酬核定等。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加强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3.健全保障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各级财政足额落实专项补助资金,严禁以县级公立医院的资产抵债或抵押借款。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改革成果,完善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三合一机制。健全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公立医院补助机制。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的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和补偿机制,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和医保政策。价格调整政策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品耗材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2017年实现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4.建立调动积极性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程序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及薪酬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度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倾斜,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卫生防疫津贴、精神卫生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适度增长。

5.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将落实功能定位、实施分级诊疗、卫生应急、对口支援、费用控制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考核重要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选聘、奖惩等挂钩。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医务人员考核突出岗位合理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等挂钩。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目标管理和监测考核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区域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并定期公示。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四)健全公平可及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1.完善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政策。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推进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2.完善基本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或按床日付费,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按病种付费标准,重点将住院人数或住院费用占比前10位的病种优先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高血压、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结合,对一些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及合理适度的超支分担、结余留用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3.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和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健全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保障机制。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医疗救助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逐步提高群众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4.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政策和机制,鼓励和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保经办服务,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2017年底基本覆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加强重大传染病用药、卫生应急药品、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妇儿用药的供应保障,保持药价基本稳定。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规范医药电商发展,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提升行业透明度和效率。依法依规查处药品注册申请中数据造假、制售假劣药品、挂靠经营、走票、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制度,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2.健全药械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诊断试剂、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制度,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直接到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强化对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药械购销行为的考核监管。

3.完善药物与药事管理政策。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药品支付标准。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机制。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鼓励中药饮片的临床应用,强化中药药事管理,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械。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建立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

(六)健全严格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医药卫生行政管理方式,深化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禁继续和变相审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2.完善多元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体系。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从举办管理医疗机构向全面监督管理转变,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全行业监管,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规划、依规准入、全面监管。市、县级医疗机构由市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所、门诊部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加强医保管理经办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积极开展或参与评价标准的咨询、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内审制度。

3.形成全行业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精准监管。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后监管向事中、事前监管转变。将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执法检查情况及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人员职称评定、重点专科建设、财政补助等挂钩,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加强医疗广告监管,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加强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的监管,强化医保智能审核技术应用,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

(七)健全符合医药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制度。

1.健全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坚持人才强卫发展战略,通过组建专家团队、上派进修学习、订单定向招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英才、紧缺人才、学科骨干、全科医生、地方名医五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全科、儿科、精神科及病理科医师和药师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依托巴中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通江卫生进修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培养一批掌握适用技术的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到2020年,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医生取得全科执业证。全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都要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护士、药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推进基层药学人员、健康养老人员培养使用。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大中医住院医师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养力度,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培养一批中医药临床名家和研究型人才。抓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高层次人才库建设,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推荐、选拔,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政策环境。

2.完善卫生人才管理机制。推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严格医疗卫生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推进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定期考核、医院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医师和护士的网络监管。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等政策,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完善医、药、技、护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

3.改善卫生人才执业环境。宣传弘扬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

(八)健全精准可持续的健康扶贫制度。

1.加强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系统,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精准管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就医十免四补助政策。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参保率达100%。实施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报销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予以救助,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严格实施分级诊疗,确保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

2.加强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加强贫困人口精准健康管理,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积极开展疾病监测、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大骨节病、血吸虫病、麻风病等流行。加强贫困县职业与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到2020年,常住贫困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3.提升贫困地区医疗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完成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建设。稳步推进县级医院提标创等,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等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通过对口支援、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等措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就近服务贫困人群。强化贫困县远程医疗网络建设和能力打造,规范网络布局和相关保障政策,加快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质量,全面普及和推行远程诊疗和远程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20年,巴中市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平昌县和通江县人民医院巩固三级乙等医院成果,南江县、恩阳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恩阳区中医医院争创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每个建制乡(镇)有达标卫生院,所有村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有合格村医。

4.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育。加大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补齐空岗。健全教育培养培训机制,开展规范化培训和岗位技术培训,抓好高技术人才培养和订单定向人才培养,激励引导青年医师服务基层。2017年,贫困县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长2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30%左右,贫困县的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轮训完成率达100%2020年,贫困县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长50%以上,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四大职业素质显著提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2人、2.6人,每万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数达到2人。

5.整治贫困地区生育秩序。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乡村干部计生工作包村包户责任制,落实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指导服务制度,切实加强计生服务管理。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计生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优先扶持计生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改革事项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医疗、医保、医药相关工作由一位政府领导统一负责,加强三医联动、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和政策统筹。要强化各级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地方落实改革任务。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明确各级财政在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到2020年,全面落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医改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查考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督查评估制度,强化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增强监测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将监测结果充分运用到政策制定、执行、督查、整改全过程。加强分类指导和定期督导,完善医改任务考核奖惩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改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加强医改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形成推进医改合力。增强医务人员投身改革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医改主力军作用。加强健康知识传播,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医学规律,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念和就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附件: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附件

巴中市2017—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序号

指 标 内 容

1

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5岁,符合政策生育率大于96%,免费孕检目标人群覆盖率大于95%,政策性计划生育奖励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降到15/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6.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5‰,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

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4

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

5

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6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7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8

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9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10

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11

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

12

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医生取得全科执业证。

14

医疗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和9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5

贫困县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全省平均值,常住贫困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健康体检覆盖率均达100%,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16

贫困县每县至少有1所县办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所有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

17

贫困县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长50%以上,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2人、2.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人。

18

全面落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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