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10:40信息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政策解读:巴中市出台《巴中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9月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巴中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是健康巴中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四川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缓解全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满足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推动全市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十三五”期间,通过加强儿科队伍建设与培养、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强化中医药儿科服务等综合措施,实现全市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切实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00%的市级综合医院和县(区)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儿科,有条件的县(区)设置独立的儿童医院。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创建至少1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切实满足日益增长、多元化的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1.加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各级医疗机构应重点选送儿科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培训基地对参加儿科专业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学员的生活补助须至少高于其他专业同类培训对象中央补助经费的20%。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

2.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鼓励、支持和引导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返回儿科岗位,加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十三五”期间至少完成20名转岗培训任务,使其熟练、系统掌握各类儿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

3.推进儿科队伍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儿科医生通过各种形式提高技术水平。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培养儿科适宜人才、骨干人才、高端人才,在年度卫生人才培训计划中予以倾斜。开设儿科的医院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儿科医生到三级医院培训进修。鼓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儿科在职人员参加本科及以上各类学历教育。

4.加强儿科业务培训。发挥各级医学会等专业组织的作用,加强儿科师资力量和骨干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儿科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基层儿科人员培训和全科医师儿科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基层医务人员应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能力,重点开展全科医师儿童急救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十三五”期间,以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完善市办、县(区)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单独设置儿童医院。适当增加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县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应开设儿科门诊,提供儿科急诊服务,并设置儿科病房;加强儿童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利用和合理分配,鼓励并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加强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整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医疗质量服务水平。

6.优化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以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依托,构建区域儿童医学中心,引导和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组建医联体等形式,加强区域医疗资源上下联动,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通过对口支援、医联体(医共体)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儿科医疗水平,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7.推动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为依据,统筹、整合、共享区域儿科医疗资源,夯实儿童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三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重点收治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危重疾病患者。其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健康教育、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等。持续提升基层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强化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沟通协作,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儿科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8.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物理性检查、穿刺操作、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9.完善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儿童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根据儿科医疗特点和需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医保目录(含药品、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等)中儿科类相关项目。儿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有关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0.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大力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强化岗位合理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考核,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儿科医务人员收入至少达到本单位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1.2-1.5倍。

11.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纳入我市“巴山优才”计划,同时将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儿科医师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儿科医务人员。

12.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帮扶托管等模式,采取巡回医疗、远程医疗、进修教育、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和患者“双下沉”,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13.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覆盖儿童等重点人群,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儿科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辅助性服务等。

14.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在总体规划内社会办儿科医疗机构不受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儿童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儿童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多学科、多领域实现合作和资源共享。

15.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开展0-6岁残疾儿童免费筛查,每年为60名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给予补助。加强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助工作,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各类制度的有效衔接,减轻贫困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16.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动态,加强儿童专科用药的引进。

(四)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17.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提高全市儿童整体健康素质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鼓励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或控制季节性疾病暴发。通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减少儿童伤害。

18.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并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及县(区)至少各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中心。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加强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等无缝有效衔接,强化多科协作,不断提高综合救治能力。

19.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结合当地儿童医疗服务需求,统筹调配区域内儿童医疗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眼科、呼吸科、消化科、感染科等专业力量,强化门、急诊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分流患者,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20.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加强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设立儿科,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市级中医医院开展儿科病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开展中医儿科适宜技术筛选,制定全市中医儿科优势病种目录,推动儿童中药院内制剂和中成药的研究开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危重疾病防治方面的作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21.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不断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完善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提高医患沟通效果,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大力推进“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严厉打击各类暴力伤医、闹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儿科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政府主体责任,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巴中建设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卫生计生部门要优化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区域布局,夯实市、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儿科医师规范化和转岗培训,加强儿童预防保健和急危重症能力建设,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推广中医药儿科诊疗服务,强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根据儿科服务特点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落实内部分配有关要求,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开设卫生室(保健室)相关要求。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重点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倾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儿童用药审批审评、儿童用药生产企业改造升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社会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普及儿科疾病防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加大儿科医务人员典型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考核督查。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对重点任务设置年度指标,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巴中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827-5256661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网站地图
ICP备案:蜀ICP备18032127号-2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190202000211 号网站标识码:51190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