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巴中嘉禾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2022-08-04 14:24
序号 | 1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中嘉禾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902MA69AYRH4J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彭耀刚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51302719**********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卫医罚〔2022〕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
违法事实 | 未将发热患者转诊到发热门诊就医,也未引导发热患者进行核酸采样明确排除新冠可能而擅自接诊发热患者,并且未准确、完整、规范的书写该名发热患者的病历,存在未按规定实施首诊负责制度和病历管理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二、三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首诊负责制度和病历管理制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 | |
罚款金额 | 2.64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03 | |
处罚有效期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03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3700729798440J | |
数据来源单位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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