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计划生育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05-17 17:54
巴中市转移支付区域(计划生育)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方主管部门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资金使用单位 |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951.47 | 8651.47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479.4 | 5479.4 | 100% | ||||
地方资金 | 3172.07 | 3172.07 | 10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l: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 ,提高家庭 发展能力。 目标2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有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 、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目标3:实施“少生快富” 工程,促进民族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 、和谐,帮助和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 目标4: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稳定家庭功能 。 |
落实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 ,提高家庭 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有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 、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少生快富” 工程,促进民族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 、和谐,帮助和促进民族地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稳定家庭功能 。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 759 | 759 |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 1608 | 1608 | |||||
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一级、二级、三级人数 | 1679 | 1679 | |||||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 53730 | 53730 | |||||
省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 2543 | 2543 |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44951 | 44951 | |||||
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家庭数量 | 0 | 0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680元/人/月 | 680元/人/月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 860元/人/月 | 860元/人/月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 | 三级:200元/人/月 二级:300元/人/月 一级:400元/人/月 |
三级:200元/人/月 二级:300元/人/月 一级:40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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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 80元/人/月 | 80元/人/月 | |||||
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发放标准 | 3000元/户/年 | 3000元/户/年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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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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