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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9-29 17:13

杜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第248 号提案)收悉。经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医养结合政策机构”的建议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精神,民政部门设置养老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均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人群数量和场所规模兴办(或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门诊部、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内设老年养护院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19〕17号)精神,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二、关于“适度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

截至2020年末,全市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14个、养老床位1.3万张、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80个、农村幸福院334个,持续为7万名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300元/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发放高龄津贴6019.2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签约率达100%。全市已有医养结合机构14家(两证齐全10家),拥有总床位5406张,其中养老床位2258张。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开设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就近就地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率达100%。2021年,我市将加快13个在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进度,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正式运营,2个养老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工建设。目前,巴中市养老服务中心、巴中市老年医养综合服务中心、巴中市恩阳区失能老人照护院、通江县失能老人养护院等医养(失能照护)机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目前,我市已基本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关于“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的建议

一是放宽招聘条件。对招聘对象实行“四放三限”,按规定放宽学历、年龄、专业、开考比例,限定服务年限、空编率、考生户籍,通过“岗位拉通招聘、按成绩统筹选岗”,有效解决边远地区医护人员“招不来”的问题。二是灵活招聘方式。采取考试、考核两种招聘方式进行。考核招聘包括乡镇医院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职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护人员;县级医院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护人员。三是实施阶段特殊政策。实施“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特殊政策,对2008年毕业以来暂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若被聘用,可先上岗从事护理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公告要求资格;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理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近三年,累计招聘护理专业人员350余人。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吸引培养、职称晋升、登记注册、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激励评价等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合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我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近期,我委会同5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巴中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感谢您对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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