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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18-08-21 09:49 来源: 市卫计委 作者:市卫计委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7〕4号)于2017年1月26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调研,起草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和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4.负责制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5.负责制定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制定全市妇幼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8.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9.负责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11.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制定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12.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13.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14.统筹协调全市开展以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15.负责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计生合作交流工作。16.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市献血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日常工作。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51人,供给车辆11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市献血办、市医改办、市药管站、市计划生育协会等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市中心医院预算单列,未纳入此次汇总。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3722.50万元,比2016 年增加550.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00.00万元,其他收入522.50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3722.50万元,比2016 年增加550.0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847.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44.20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604.60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76.40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122.30万元,奖金5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万元等。
  日常公用支出542.70万元,其中:办公费170.3元,差旅费114.80万元,邮电费29.40万元,工会经费27.4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2.00万元,劳务费19.20万元,福利费20.5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4.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5.10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7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66.00万元,医疗费1.70万元等。
  项目支出1165.10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371.6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793.5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三结合”经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70.5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额减少71.7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18.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等活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57%,主要原因是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后,公用车数量减少。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60.50万元,主要用于21件(套)家具、18台计算机、2台摄影、摄像器材、5台医疗设备、10套办公自动化设备、7台(批)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及20套其他货物等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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