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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报告

2018-08-01 15:41 来源: 市卫计委 作者:市卫计委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工作理念,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医改为动力、以小康为目标、以基层为重点、以惠民为要求、以预防为主导、以作风为保障,大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健康巴中建设,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现将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一、全市卫生资源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
  2017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218个,较上年减少16个。其中:医院75个(占2.33%,较全省同类机构占比2.76%低0.43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16个(占96.83%,较全省同类机构占比96.28%高0.55个百分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个(占0.75%,较全省同类机构占比0.88%低0.13个百分点),其他机构3个(占0.09%,较全省同类机构占比0.08%高0.01个百分点)。同比,医院增加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2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无增减变化。
  医院中,公立医院15个,民营医院60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个),二级医院10个,一级医院19个,未定级医院42个。医院按编制床位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58个,100~199张医院5个,200~499张医院9个,500~799医院1个,800张以上医院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1个,乡镇卫生院23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09个,门诊部1个,村卫生室2445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7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妇幼保健院6个,急救中心(站)1个,采供血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健康教育所(站、中心)3个。
  (二)卫生人力资源。
  1.卫生人员数量。
  2017年末,全市卫生人员数达22523人,比上年减少162人(减少0.71%)。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708人,其他技术人员774人,管理人员905人,工勤技能人员1274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862人。
  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6607人,注册护士5937人,药师(士)646人,技师(士)904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514人。同比,执业(助理)医师减少2人(减少0.03%),注册护士增加645人(增长12.19%),药师(士)增加13人(增长2.05%),技师(士)增长116人(增长14.72%)。
  2017年末,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74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79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4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1.78人,每万人口卫生计生监督人员0.05人,同比分别增长5.10%,0.00%,11.88%,4.99%,5.16%,23.02%,与2020市级目标值差距逐渐缩小。
  2017年末,我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比全省平均6.43人低1.69人(全省排位19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比全省平均2.37人低0.37人(全省排位15位),比全国平均2.38人低0.3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比全省平均2.77人低0.98人(全省排位20位),比全国水平2.99人低1.20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比全省水平0.53人低0.07人,比全国水平0.64人低0.18人。
  2017年末,与周边广安相比,我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较广安(全省排位20位)4.61人高0.13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较广安(全省排位18位)1.64人高0.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较广安(全省排位19位)1.85人低0.06人。
  2.卫生人员构成。
  2017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按学历构成计算,研究生占0.45%(较全省平均3.44%低2.99个百分点),本科占13.59%(较全省平均22.59%低9个百分点),大专占43.76%(较全省平均44.22%低0.46个百分点),中专及中技占37.94%(较全省平均26.94%高11个百分点),技校占0.50%(较全省平均0.36%高0.14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下占3.75%(较全省平均2.46%高0.29个百分点)。同比,研究生占比提高0.04个百分点,大学本科占比提高0.60个百分点,大专占比提高2.85个百分点,中专及中技占比降低2.95个百分点,技校占比提高0.10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下降低0.65个百分点。
  2017年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按技术职称构成计算,正高、副高占4.30%(较全省平均6.69%低2.39个百分点),中级占12.56%(较全省平均15.76%低3.2个百分点),初级及以下占77.27%(较全省平均68.41%高8.86个百分点),待聘占5.87%(较全省平均9.14%低3.27个百分点)。同比,正高、副高占比减少0.04个百分点,中级占比提高0.05个百分点,初级及以下占比降低0.46个百分点,待聘占比提高0.45个百分点。
  3.卫生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机构构成。
  2017年末,医院卫生人员9744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43.26%,较全省同类占比58.07%低14.81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246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49.93%,较全省同类占比35.39%高14.54个百分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15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6.73%较全省同类占比6.21%高0.51个百分点)。同比,医院卫生人员增加730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减少99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增加72人。
  2017年末,医院卫生技术人员8083人(占51.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453人(占41.0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68人(占7.44%)。
  (三)床位数。
  2017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17313张,其中医院10310张(占59.5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6293张(占36.35%)。医院中,公立医院编制床位6142张(占59.57%),民营医院编制床位4168张(占40.43%)。同比,编制床位增加1041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64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207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由2016年4.91张增加到2017年5.23张,每千人口医院编制床位由2016年2.92张增加到2017年3.11张(每千人口公立医院编制床位1.85张,每千人口民营医院编制床位1.26张),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由2016年1.84张增加到2017年1.90张。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19174张,其中医院12019张(占62.68%,较全省同类占比73.11%低10.43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797张(占35.45%,较全省同类占比24.74%高10.71个百分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8张(占1.87%,较全省同类占比4.15%低2.28个百分点)。医院中,公立医院实有床位6940张(占57.74%),民营医院实有床位5079张(占42.26%)。同比,实有床位增加2407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1867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增加529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由2016年5.06张增加到2017年5.79张,每千人口医院实有床位由2016年3.07增加到2017年3.63张(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实有床位2.10张,每千人口民营医院实有床位1.53张),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由2016年1.89张增加到2017年2.05张。
  2017年末,我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较全省6.82张低1.03张(全省排位16位),较全国平均5.90张低0.11张。每千人口医院实有床位较全省4.99张低1.36张(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实有床位较全省3.39张低1.29张,每千人口民营医院实有床位较全省1.60张低0.07张)。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较全省1.69张高0.36张(每千人口乡镇卫生院实有床位较全省1.54张高0.35张,每千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较全省0.14张高0.02张)。
  2017年末,与周边广安相比,我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较广安(全省排位17位)5.57张高0.02张。
  (四)房屋面积。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126.89万平方米,其中医院67.91万平方米(占53.5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37万平方米(占39.7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54万平方米(占6.73%)。
  (五)设备。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123627万元,其中医院9455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045万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030万元。同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增加16002万元(增长14.87%),医院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增加11856万元(增长14.3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020万元(增长23.19%)。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台数8364台,其中医院5487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00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77台。同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增加937台(增长12.62%),医院增加611台(增长12.5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71台(增长11.97%)。
  (六)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381119.4万元,其中医院医疗收入293627.3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收入71658.6万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收入15833.5万元。同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增长52232.9万元(增长15.88%),医院医疗收入增长45428.0万元(增长18.30%),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长33501.1万元(增长16.89%)。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支出298263.0万元,其中医院医疗支出248533.2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支出29997.9万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支出19731.9万元。同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支出增长43907.2万元(增长17.26%),医院医疗支出增长42509.4万元(增长20.63%),公立医院医疗支出增长32367.9万元(增长18.71%)。
  二、医疗服务
  (一)医疗服务量。
  1.总诊疗人次数。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1764.05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人次420.11万人次(占23.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82.62万人次(占72.11%,比全省同类占比高15.26个百分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1.32万人次(占3.48%)。同比,总诊疗量增长3.09%,医院增长7.14%(三级医院增长13.34%,二级医院减少6.8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长1.56%。
  医疗卫生机构中,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981.18万人次(占55.62%),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782.87万人次(占44.38%)。
  医院中,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297.12万人次(占70.72%),民营医院总诊疗人次122.99万人次(占20.28%)。同比,公立医院增加11.58万人次(增长4.06%),民营医院增加16.43万人次(增长15.4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544.09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人次73.57万人次,同比,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增加16.95万人次(增长3.2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人次减少5.39万人次(减少6.83%)。
  2.出院人数。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61.27万人,其中医院出院人数37.31万人(占60.8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21.97万人(占35.8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99万人(占3.25%)。同比,出院人数增长10.58%,医院增长11.37%(三级医院增长11.66%,二级医院增长7.0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长9.47%。
  医疗卫生机构中,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50.17万人(占81.88%),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1.10万人(占18.12%)。
  医院中,公立医院出院人数26.29万人次(占70.46%),民营医院出院人数11.02万人次(占29.54%)。同比,公立医院增加2.67万人次(增长11.30%),民营医院增加1.14万人次(增长11.5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20.99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总诊疗人次0.98万人次,同比,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增加2.23万人次(增长11.8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出院人数减少0.33万人次(减少25.19%)。
  (二)医师工作负荷。
  按国家口径计算,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18人次(全省排位7位),同比增加0.33人次,较全省平均8.73人次高0.45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2.90床日(全省排位13位),同比增加0.37床日,较全省平均2.66床日高0.24床日。其中,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94人次(同比增加0.33人次),较全省平均6.98人次低0.04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4.48床日(同比增加0.64人次),较全省平均3.43床日低1.05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92人次(同比增加0.31人次),较全省平均11.41人次低0.49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1.63床日(同比增加0.13人次),较全省平均1.53床日高0.10床日。
  2017年,与周边广安比,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人均负担诊疗人次较广安(省排位5位)9.36人次低0.18人次,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人均负担住院床日较广安(省排位5位)3.23床日低1.33床日
  (三)病床使用。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85.67%(低于全省平均1.23个百分点,全省排位12位),同比增长0.3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78天(低于全省平均0.41个百分点,全省排位14位),同比增长6.04%。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92.52,同比减少1.6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08,同比增长8.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72.6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88天。
  医疗卫生机构中,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90.49%,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40天,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使用率为72.2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49天。
  2017年,我市医院病床使用率比全省平均高1.1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高6.06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我市医院病床使用率较高。
  三、医药费用
  (一)医院医药费用。
  2017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64.86元(同比增长7.90%),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237.76元低72.90元,全省排位17位。医院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6012.61元(同比增长6.97%),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7592.84元低1580.23元,全省排位15位。
  2017年,公立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85.75元(同比增长8.82%),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236.97元低51.22元,全省排位12位。公立医院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6718.15元(同比增长6.08%),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8523.03元低1804.53元,全省排位16位。
  2017年,公立医院门诊药费占医药药用比重、公立医院住院药费占医药药用比重连续低于2016、2015年。公立医院门诊药费占医药药用比重30.93%(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39.69%低8.76个百分点。公立医院住院药费占医药药用比重30.98%(同比下降2.73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26.58%高1.67个百分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
  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37.63元(同比增长1.46%),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57.10元低19.47元,全省排位19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640.97元(同比增长1.28%),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1702.41元低61.44元,全省排位13位。
  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41.25元(同比增长26.65%),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86.60元低45.35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2130.01元(同比降低5.69%),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2442.63元低312.62元。
  2017年,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39.14元(同比降低1.01%),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54.77元低15.63元。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1620.23元(同比增长1.52%),较全省同类机构平均1663.00元低42.77元。
  四、中医药服务
  2017年,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248个,其中中医医院7个,中西医结合医院2个,中医类诊所221个,中西医结合诊所18个。
  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总数2020人,同比,增长256人(增长14.51%)。其中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1806人(增加282人,增长18.50%),见习中医师38人,中药师(士)176人。
  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750张(占全市卫生机构实有床位的14.34%),同比增加362张(增长15.16%)。其中中医医院2561张,中西医结合医院189张。(见表3-8)
  2017年,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167.79万人次,同比增加12.22万人次(增长7.43%)。其中中医类医院减少0.21万人次(减少0.26%)。
  五、计划生育服务
  (一)人员情况。
  2017年全市期末总人口380.07万人,净增人口6.68万人。2017年全市共出生3.91万人(一孩出生人口2.70万人,二孩出生人口1.20万人,多孩出生人口0.09万人),出生率10.29‰(较全省11.15‰低0.86个千分点),往年出生未报人数4723人,多孩生育率3.39%,死亡人口2.26万人,死亡率5.94‰(较全省6.11‰高0.9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4.35‰(较全省5.04‰低0.69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96.99%。2017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108.5,与2016年持平。2017年全市共有劳动年龄人口289.95万人,总负担系数为34.86%,全市劳动力资源丰沛,正处于人口发展红利黄金期;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48.23万人,占总人口12.33%(较全省12.77%低0.44个百分点)。
  (二)全面二孩。
  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的精神,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对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及时主动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全面推行网上服务、承诺办理、委托办理及代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2017年,全市共办理生育服务网上登记22777例,其中拟生育一孩登记13792例,拟生育二孩登记的11569例,共办理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7例,网上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6万例。群众满意率达93%以上。
  (三)优质服务。
  2017年全市婚检、孕检宣传覆盖率达100%,出生缺陷婴儿及时跟踪服务100%,免费孕检13002对,婚检14930.5对,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设立药具免费发放网点2683个,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利益导向。
  2017年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1652人(含省奖扶1885人),发放资金4958592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3472人(死亡家庭1373人,伤残家庭 527人,其他1572人),发放资金1788588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104107人,发放资金12492840元。计生“三结合”帮扶对象 8020户,其中新增户1150户,帮带户3565户,建立帮扶基地187个,超额完成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
  六、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
  2017年,全市报告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23种,报告发病率324.09/10万,同比上升28.13%。死亡率0.97/10万,同比上升15.48%。报告发病率居前5位的分别是肝炎、乙肝、手足口病、肺结核、梅毒,报告死亡率居前4位的分别是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肝炎。(按发病日期统计)
  (二)爱国卫生。
  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南江县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暗访。截至目前,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3个,覆盖率100%;“国家卫生乡镇”8个,覆盖率4.3%;“省级卫生乡镇”89个,覆盖率47%;“省级卫生村”737个,覆盖率31.3%;“省级卫生单位”338个、“无烟单位”255个。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新改造农村卫生厕所5.67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9.6%,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
  (三)妇幼保健。
  2017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3.06/10万,较2016年同比下降75.18%,婴儿死亡率3.91‰,较2016年同比上升12.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4‰。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9%,同比增长0.02%,各县(区)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超过99.95%;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5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87%,同比增长分别上升0.84%、0.40%。
  (四)卫生计生监督。
  2017年,全市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共出动监督人员4448人次,监督1276户次,合格1076户次,合格率84.33%;抽检件样品595件,合格产品数581件,罚款13.97万元。同比,结案案件数和罚款金额均有下降。
  (五)免疫规划。
  2017年1-12月,全市乙肝疫苗接种率99.69%,卡介苗 99.96%,脊灰99.81%,百白破99.80%,含麻疹制剂疫苗99.84%,A群流脑99.86%,乙脑99.82%,甲肝99.85%。同比,乙肝疫苗接种率上升0.16%,卡介苗接种率上升0.08%,脊灰疫苗接种率上升0.12%,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下降0.02%,A群流脑疫苗接种率上升2.06%,甲肝疫苗接种率上升0.16%,含麻疹制剂疫苗接种率上升0.11%,乙脑疫苗接种率上升0.56%。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7年,全市累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发病18人。
  (七)采供血工作。
  2017年,全市参与无偿献血达21313人次,同比上升1.5%;献全血总量7.6余吨,同比增长1%。其中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农村普通居民、在校学生献血16759人次,占78.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献血4554人次,占21.4%。全年共计356人次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355.5个治疗量,同比上升51.6%, Rh阴性献血86人次,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
  全年向医疗机构提供各种血液及血液成分57579.1U,其中:悬浮红细胞35505U;洗涤红细胞163U;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18U;血浆类11949.6U;单采血小板339.5个治疗量;浓缩血小板7422U;冷沉淀2182U,并向成都、达州、绵阳、南充等地调送血浆15000U、红细胞1108U。
  (八)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2017年,全市健康教育组织网络覆盖率达100%。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出台《“健康巴中2030”规划纲要》(巴委发〔2017〕9号)《巴中市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规划(2017-2020年)》(巴市卫发〔2017〕102号)。坚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66条为主线,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突出卫生创建、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巡讲活动,加快“健康巴中”建设。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巴中建设,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1.5%。城镇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5%和86.5%,基本技能掌握率79.5%。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6.5%。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8.9%。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为95.7%。
  七、医疗保障
  (一)卫生计生投入。
  2017年,市、县(区)财政卫生计生投入总费用3093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占总的公共财政支出比11.09%。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7年,全市5个县(区)开展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参保人数为347.8万人,参保率为97.03 %。筹资总额210726万元,人均筹资 60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 45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95452万元;补偿支出受益606168人次。全市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平均住院实际报销水平达64%。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017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17万人,基金收入66991 万元,支出69019万元,基金累计结存 35571 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
  2017年,全市共救助324784人次,其中城乡居民资助参保260519人次,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13802万元。
  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2017年,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医疗“三监管”平台建成投用,17家医疗机构已全部接入平台。基层信息系统加快应用,公共卫生功能使用率99%,基本医疗功能使用率60%。启动互联网医疗试点,12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入“健康四川”平台;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评为全省首家县级互联网医院;成立巴中市家庭远程医疗服务分中心,市中心医院11名专家获得网上执业CA认证书;12家医院通过数字化医院评审,5家医院核心系统达二级等保以上;恩阳区、南江县、平昌县建成全省信息化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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