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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中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7-10 17:34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市卫健委
  巴市卫通〔2019〕6号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巴中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各直属单位,委注册社会办医疗机构:
  现将《巴中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抓好落实。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巴中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依法治理系统内行业乱象,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将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纳入全局工作中谋划部署,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斗争,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推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分管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指导督办重点案件和系统内及重点区域内乱象治理,层层压实扫黑除恶工作职责。
  3.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对系统乱点乱象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深入分析研判,精准掌握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的具体表现,做到底清数明。加强与市扫黑办、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衔接配合、协同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
  4.加强舆论宣传。在固有的宣传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和载体,通过受众群体广泛的电视、报纸、微信等方式宣传整治行业乱象专项行动。卫生行政部门要健全阵地建设,张贴宣传海报、横幅,设立意见箱,让上门办事的群众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目标以及整治对象。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LED屏、病房宣讲等方式加大对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并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5.加强正面引导。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及时向社会公开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推进情况,突出宣传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战果、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明法理、受教育、增信心,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满意度。
  6.加强信息报送。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部门(机构)要按时上报调度推进情况,对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举措和成果及时梳理,形成信息简报及时推送。加强综合性、调研性信息报送,全面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注重工作经验、成效类信息的报送,大力推广典型的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
  三、强化乱象整治
  7.进一步抓好行业乱象排查。准确掌握行业乱象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按照《巴中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巴市卫通〔2018〕94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线索主动排查力度,对存在的乱点乱象,追根究底排查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及时发现掌握本行业监管漏洞,针对性地开展有效整治。对摸排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属于卫生行业的线索,执法机构要立即进行查处。对“非法行医”等乱象,该取缔的要立即取缔,该查封的要立即查封,该没收的要立即没收。
  8.进一步强化行业乱象整治。按照《巴中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行业乱象治理工作方案》(巴市卫通〔2018〕112号)要求,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群众就医体验,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作为乱象重点整治对象,重点从职业 “医闹”乱象、“术中加价”、涉嫌“外包”以及“宰客”乱象、医疗扶助服务乱象、涉医疗服务“贩子”乱象、各种 “医托”乱象、违法乱纪引发的疾病和健康问题、涉医违法犯罪、“非法行医”相关问题、护工管理问题、医院周边服务等问题入手整治,务求实效。
  9.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制定有针对性、有目标任务、有时间节点的检查方案,通过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亮剑”执法行动,“非法行医”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片。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监管台账,实施长效监督。
  四、强化案件查处
  10.重抓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查处。对排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黑恶线索要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要求,对黑恶势力、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以及卫生计生部门监管责任进行深入核查,对于查实的黑恶线索要按照线索移交要求立即上报当地扫黑办。
  11.重抓行业乱象典型案件查处。在筑牢防黑防恶防范堤坝的同时,将整治行业乱象作为重点工作。要查处一批“非法行医”“靠医吃医”“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重拳出击,打出声势和效果,对行业乱象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12.重抓系统内部典型案件查处。重点做好对系统内部人员为黑恶乱势力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等现象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按相关程序移交纪检、监委机关,清除一批害群之马。
  13.重抓省市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按照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对交办的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并报告,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落实转班、专人办理,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条条有结论。
    巴中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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