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将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

发布日期:2017-07-24 09:07信息来源: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字体: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将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市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实现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全覆盖。

市医保局与市扶贫移民局及时更新2014-2015年已脱贫贫困人口数据,全部录入医保系统,方便医疗机构及时结算,住院患者“一站式”报费。对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全面实施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结算”,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确保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2017年1-6月在县域内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超过10%的部分和未实现政策范围内全额报销的,由市医保局牵头组织重新核算,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结算,再通过医疗机构予以退补。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中,个人已缴纳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费用的,由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全部退补;未缴纳的,由县(区)财政部门全额代缴,实现参保率100%。各地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四川省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项目目录》,对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由县(区)财政部门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安排免费健康体检资金,市财政按照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100元/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区)医疗扶助基金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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