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20125110557360 | 来信时间: | 2022-01-25 1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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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王**** |
内容: | 请问巴中现在开始实行育儿假政策了吗?巴中是否发布了相关文件政策?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2-01-29 10:09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主任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9月29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巴中即与全省同步施行第六次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随后,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省、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对“育儿假”进行了广泛宣传。
若符合享受“育儿假”的基本条件,但用人单位不予批准,可提请协商、调解、劳动仲裁,也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随时关心关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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